基隆一名小六女童因為急著搭公車回家,追趕公車拍打車門,不料公車司機右轉時沒注意,女童的左小腿當場被公車輾過,雖然送醫開刀後已無大礙,但家屬 對於公車司機沒有肇事責任的說法不能接受,決定提告。


5月17日,這輛公車行經教忠路和深美路街口,照往常慣例乘客上車後離站,但正當公車 要右轉時,後方出現一名小六女童飛奔追車,還拚命拍打車門,就這樣不慎被公車給壓到左小腿。


女童痛到趴在地上站不起來,司機嚇一跳隨即下 車,發現車子壓到人,趕緊叫救護車將女童送醫,雖然女童經過開刀治療後,已無大礙,人在醫院休養,但對於發生意外,駕駛仍然很自責。


這場意 外,誰對誰錯只能留給法院判決,不過再次重回現場,還是可以看到有小朋友趕搭公車,衝上去攔車的危險場面,血淋淋的教訓記憶猶新,家長和公車處,再不提高 警覺,悲劇難保不會再發生。(民視新聞)




以上的新聞是昨天播了一天的新聞, 連今天早上都還在播~ 相信大家都有看到~


就我的看法而言~ 顯然責任不在司機,而是那個小女孩!


公司離站本來就不能追,難道學校老師沒教嗎?家長沒教嗎?如果都沒教,那家長老師都有連帶責任~


司機有什麼錯呢?難道司機眼睛長後面嗎?即使有後視鏡也有看不到的死角,就是所謂的內輪差。


這一個事件家長認為自己沒責任嗎?責任全推給司機


這在我來看,第一~這家長做了個最壞的示範!出了事不看自己的問題,先追究對方!教育失敗啊~


第二、公車離站人類的小手再怎麼拍打,那個公車也不會把被拍打的感受利用傳導神經傳給司機,不追公車是常識好嗎?




這件事我很明顯的要為司機講話,女童追已經起跑的公車本來就不對,又不是司機看到她還故意輾她的


諸位有小孩子的爸媽們,我希望這種錯誤的究責問題大家要好好思考,不要一律都是別人的錯,講的好像自己一點錯也沒有,這種行為我完全不能接受認同。


如果不是小女孩自己去追公車,她會被輾嗎?


如果是好端端的站著還被車撞,那就是司機的過失責任,開車技術不好


搭不到就搭不到,站好等下一班車就對了,追什麼追?這就是所謂欲速則不達的道理




致於造成女童以後害怕公車不敢搭公車的問題,不用怕~以後閃大車遠一點就是了!


難道害怕一件東西就一輩子得不碰嗎?這樣是不對的生活態度,過度的保護孩子絕非好事




跟大家說個小故事:


有一次我和老公在山上採柳丁,但老公都把果樹種在斜坡上,而且很難站的斜坡


我問老公為什麼要種在這麼難採的地方?他說:因為惡劣的環境能生長下來的果樹才會健康,抵抗力才好




光是這個小故事就足以給人很多啟示了,放眼社會愈來愈多的草莓族,那也是拜那些照顧他們的"農民"之所賜,保護的太好,照顧的太好,到了他們長大便不懂的照顧自己,因為從小到大茶來伸手飯來張口,不必去煩惱憂愁生活一切所須,到了長大出社會就很容易變成生活白痴,連雞有幾隻腳都搞不清楚~ 這是生活在無憂無慮的家庭的小孩。


而反觀那些生活條件差的家庭的小孩子,仔細觀查我們會發現,他們真的很懂事也很成熟,因為這是環境造就的。俗話有一句:富不過三代~ 為什麼富不過三代的原因就在這裡,有錢人家的小孩從小沒吃過苦,不知苦為何物,吃了一點苦就活不下去了,而且不願吃苦,長久下去必然坐吃山空!


而家庭環境不好的孩子,從小就得想辦法讓自己生活下去,於是在環境中他們會想辦法解決所遇到的問題,各位想想~以後出了社會,哪一個比較能在社會中生存立足呢?答案很明顯吧!


我在這裡並不是說每個孩子都得生活環境差才能變成熟懂事,而是一個環境能帶給一個人什麼樣的生活教義,生活的安逸的人本來就很難想想貧窮人的困苦,貧窮的人也很難理解一個名牌包對他們有什麼存在上的意義。


我之前曾發過一篇文,文裡問到如果我們經歷了世界末日,老天爺挑中了你是那些能活下來的其中一人,那麼這個時候擁有什麼對人類最有用呢?每個人答案都不同,我自己的答案是:要會種東西吃,只有會種東西吃才能活下去。因為就算有再多的錢~再多的名牌衣物,在此時刻是一點用處也沒有的,而是懂的讓自己活下去的方法,對活著的人最有用。


OK~拉回到原本的話題!如果在事件本身的問題上,家長這種解決方式,至少我個人會覺的這家長在毀掉自己的孩子,所有是非對錯全不去想了!反正司機撞到人就是不對!拍謝吼~法律之前早就改了喔!所有的車禍已經不是大家過去認知的那種撞到人就是不對這種想法喔!


車禍的肇事鑑定為什麼要鑑定呢?就是要鑑定肇事責任屬誰,而不是一概追究開車的人,很多的車禍都是行人自己的問題而不是錯在司機~


多年前我的豆桑也是開公車的,有一次他行駛在正確的車道中也沒亂亂開,但一輛機車莫名奇妙的就從我豆桑的公車後門撞過去,事後我們也知道了一件事~這位機車騎士是位聽障人士(聽障人士本來就不能騎機車,因為他不能考照,沒有駕照就是無照駕駛,這不是歧視聽障人士喔!而是聽障人士不管是騎車或開車本來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如果在車輛行進中沒聽到後車按喇叭,因此發生了車禍那怎麼辦?為了他們的安全著想,所以就規定不能考照)。那我豆桑還真倒楣耶~被人莫名奇妙的撞了上來還要賠錢給他們,真的很冤枉耶!


我老爸算有良心啦~給了五萬塊醫藥費,去了幾趟醫院看騎士後,但後來對方想獅子大開口,我們連理都不想理,他們也說要告,我們的態度呢?讓他告去吧!不是我們欺負他是個聽障人士,而是這件事情要追究責任原因,錯就在第一~他不該無照駕駛;第二~無照就算了,還行駛在禁行機車的快車道。這種種的錯誤是我老爸錯在先嗎?於是我們決定不賠償,最後連去醫院看也不想看了~什麼跟什麼嘛~自己亂騎車還怪人家開公車的,他如果守法不去無照騎車也不會發生這種事啊!就算無照騎也不能行駛在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上吧!文盲不認識字嗎?夠了!這些自己不守法還把錯怪在別人的人,一點是非對錯的正常認知都沒有的人只會造就更多這樣的人,這社會能不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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